作者:富盛勞務 添加時間:2016-07-21 瀏覽: 次
隨著我國加入WTO,建筑市場同樣面臨對外開放問題,在工程管理的許多方面要與國外慣例接軌。因此,我們要參考FIDIC文本格式的內容完善國內符合市場經濟特點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分包合同涉及了總承包合同中的相關內容,具有特殊性,在工程招標過程中,總承包合同是由業主提供的,承包商在中標后只能接受不能修改。勞務分包合同因自身的特點,無法完全照搬總包合同中的內容。其合同條款只能根據實際情況,按照雙方的具體要求進行擬定,往往費時費力。這就需要一份完善的分包示范文本,減輕合同擬定壓力,節約時間,規范分包市場。
同時在簽訂合同時,應當以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為基礎,制定分包人的權益保護條款。明確將與技術、主要設備、材料、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從分包合同中區別出來,將勞務分包的范圍嚴格限定在勞務這一范圍上來,規避應該避免的風險。使那些以勞務分包名義行轉包或者違法分包之實的現象缺乏生存土壤。